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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深圳技术大学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心理工作者”评选细则及要求

作者: 编辑:李贵叶-健康学院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3-04-14 18:28 来源: 点击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院心理工作学生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良好的学院心理健康环境,促进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鼓励同学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活动和自我心理建设,学院决定于2023年5月对2022-2023年度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心理工作者

(一)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心理健康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心理工作的章程。模范履行心理委员、心理工作站或者心理工作室的各项义务。主动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推动工作,认真完成心理工作站交给的任务。

3.模范作用突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帮助同学心理健康,树立班级或者学院良好的心理健康环境和氛围中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举办学院及班级心理健康活动,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考虑。

4.评选对象限于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工作站成员、心理工作室成员。

(二)荣誉说明

1.获得学院精美奖品一份

2.获得“优秀心理工作者” 荣誉同学将在本年度奖学金或其他相关荣誉申请时拥有加分权(1分);

3.荣誉名额:3-5人

(三)材料清单

1.2022-2023年度“优秀心理工作者”申报表一份,(详细说明心理健康工作情况);

请有意向同学2023年5月1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刘同学:2794647214@qq.com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心理工作站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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