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教务部工作安排,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未转过专业(不含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间
请同学们注意不同年级转专业申请时间不同

(三)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转专业申请可填报两个专业意向,分别为首选志愿和次选志愿。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拟申请学院的转专业要求,按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学校规定转专业申请时间内,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本人申请转专业的首选志愿和次选志愿,逾期或其它申请方式均不予受理。
3.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时间段内,通过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在申请时间截止后,学生不可以再修改转专业志愿。
5.退伍大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时,务必勾选“是否退伍大学生”选项。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及时查看教务系统中各环节的审核结果和学院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有问题及时与学院沟通。
7.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生物医学工程(所有年级):20人
智能医学工程(所有年级):20人
8.学生在教务系统的转专业报名信息页面中可以查看到各学院各专业的计划接收总人数。因转专业模块功能限制,学生在教务系统转专业申请中看到的接收计划人数为该专业所有年级计划接收的总人数,不是学生所在年级该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第一学期不能申请转专业;已提出预毕业申请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提出预毕业申请之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要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5.对于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单独安排的面试。通过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全面了解,理性填报转专业志愿,避免盲目性。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不同的,请慎重选择。已经学校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7.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想撤销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撤销转专业书面申请陈述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需报教务部撤销教务系统中的转专业申请。
8.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本人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
9.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10.学院关于转专业的工作安排以及考核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要及时查看拟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通知和相关信息。
11.转专业成功后的学生按照学生入学当年同一年级的专业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所在年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12.学生转专业后,可根据学院官网公示的课程认定方案申请课程认定和转换,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经转入学院确认,可予以认定相应学分。如需补修课程,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补修要求进行补修。
13.本次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工作结束后,教务部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转专业学生做学籍异动。
14.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本次转专业工作原则
(一)转出原则:学生所在学院不限制转出。
(二)转入原则:
1.若接收学院的专业学位数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位数量,则不限制转入,全部接收;
2.若申请转入学生数量超过学院拟接收人数,学院将安排面试进行筛选(学生需同时携带个人简历以及个人成绩单复印件)。
(三)录取规则:
1.学院对文学类和管理类专业拟申请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将单独安排面试(需同时携带个人简历以及个人成绩单复印件)。只有通过的学生,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2.学院录取时,按首选志愿为第一志愿,次选志愿为第二志愿的原则,优先考虑学生的首选志愿;若学生的首选志愿已被拟录取,则不能再参与次选志愿的选拔;拟录取学生提出撤销转专业申请,视为同时放弃本次首选志愿和次选志愿的选拔机会。
3.如果学院在首选志愿录取过程中,已完成满额录取,则转专业工作结束,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按录取考核成绩在同批次志愿中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因拟录取学生撤销转专业申请需要补录,需根据排名顺序进行递补。补录名单也需要公示。若还有剩余名额,学院按相同的筛选条件在学生次选志愿中补录,完成录取后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4.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四、转专业温馨提示
转专业为学生提供了重新选择专业、提升学习自主性的机会。然而,学生应当充分认识到,转专业可能伴随一系列风险,例如学费标准变更、学业负担加重、学习年限延长;可能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影响课程补修;甚至可能因难以适应新专业学习节奏,导致无法顺利毕业等。因此,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审慎思考自身学业规划,理性做出决策。
五、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学院或教务部。
学院教务电话:0755-23256371;邮箱:zhangqingying@sztu.edu.cn
教务部电话:0755-23256250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