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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新申报专业-智能医学工程 招聘10名教学科研人员

作者: 编辑:李贵叶-健康学院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0-06-03 18:13 来源: 点击量: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根据专业申报要求,公开招聘10名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教研岗人员。详情如下:

一、专业介绍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紧密围绕新兴智慧医疗产业的发展需求,按照医-理-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思路,重视医学与工程学的相互融合,注重引入先进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致力于提高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个综合性学科。主要方向包含智能医疗信息(医学大数据、智能影像诊断、医学建模与计算等)和智能医疗仪器(智能医学传感、智能医学设备、智能医学信号处理与医用机器人等)。

二、基本聘用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应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教授(拟聘3名)

1. 岗位职责:

能够胜任智能医学工程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课程教学,负责制定本学科方向的发展规划,开展学科相关的科学研究,参与学科建设及人才引进工作,负责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申请高水平科研开发项目、建立人才梯队、推进学科方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相关学科本科生、研究生。

2. 应聘条件:

具有医学、人工智能、计算机、机械、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能胜任该方向教学岗位工作要求,流利英语教学者优先;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与岗位匹配的学术造诣:申请人应有国内知名高校教授职称,或国外正规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具有2年以上境外研究经历优先,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及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或横向课题;具有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副教授(拟聘3名)

1. 岗位职责:

能够胜任智能医学工程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制定本科方向的发展规划以及学科方向的建设与发展,参与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的建设指导,人才引进,开展学科相关的科学研究,推进学科方向的建设与发展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

2. 应聘条件:

具有医学、人工智能、计算机、机械、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能胜任该方向教学岗位工作要求,流利英语教学者优先;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与岗位匹配的学术造诣:申请人应有国内知名高校副教授职称,或国外正规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称,或国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并有突出成果者;以第一作者在相关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或横向课题;有多年高校教研经验/相关公司企业研发经验/世界一流大学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助理教授(拟聘4名)

1. 岗位职责:

能够开展智能医学工程相关的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开展学科相关的科学研究,参与学科建设及人才引进工作。

2. 应聘条件:

具有医学、人工智能、计算机、机械、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能胜任该方向教学岗位工作要求,流利英语教学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具有与岗位匹配的学术造诣:以第一作者在相关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横向课题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优先考虑;有高校教研经验/相关公司企业研发经验/世界一流大学海外学习研究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二)报名步骤:

1. 在线申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简历,在该则启事下方选择要应聘的岗位点击“立即应聘”即可完成在线申请。

2. 发送个人应聘相关材料:完成在线申请后,将个人详细中英文简历及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 recruitment@sztu.edu.cn,并以“个人姓名+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岗位名称(如副教授)+获取招聘信息渠道”命名。

五、招聘程序

(一)在线投递(详细步骤请参见上一部分)。

(二)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面试邀请。

(三)根据学校教授会面试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六、录用

获得录用资格的应聘者,将收到我校人力资源部发出的正式录用电子邮件通知。学校将根据受聘人的资历和经验,参照国内外同类型高校人力资源薪酬水平情况,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且将积极协助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资格的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级相应人才认定。欢迎参阅深圳技术大学人才招聘网人才服务栏目(http://ohr.sztu.edu.cn/zp/a/zp/news/talentService?tmp=4)了解更多人才项目(如后期深圳市人才政策变动,条款亦随之变动)。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之日。岗位要求取得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提交报名资料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

(二)衡量工作经历时间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工作经历和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申请者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及科研成果,如经查实存在伪造行为者,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 附件【Application Form.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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