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树立我校大学生自强典范,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我校诚信校园建设,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作用,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深度挖掘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积极勤奋的大学生典范。经同学们自主申报、参评,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备注 |
1 |
202005010301 |
温凯鹏 |
拟推荐校级自强之星 |
2 |
202100502009 |
冯德荣 |
拟推荐校级自强之星 |
3 |
202100501133 |
吴凯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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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005010104 |
李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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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100502023 |
黄金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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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陈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需写明具体事实,并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任何匿名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377
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3日